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由粤港澳三方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组成,主要职责为:确定实验室组建的基本形式、任务分工和各自的职责义务;建立实验室章程、人员聘用制度、内部奖惩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外事工作制度、例会制度、学术会议备案制度,对实验室的人、财、物进行管理;负责实验室重大事项的决策。